物價高漲加上房貸利率走揚,讓不少房貸戶面臨逐漸沉重的房貸負擔。
為解決客戶還款壓力,不少行庫推出延長寬限期、還款期限等方法因應,但銀行指出,延長寬限期雖然可以暫時舒緩房貸還款壓力,累積的房貸成本卻可望跟著增加,貸款人延長寬貸期前應三思。
財務顧問指出,延長寬限期或房貸年限,可以立即降低每月應還款金額,但如果計算總還款金額,延長期限不見得划算。
以貸款500萬元、利率3.4%、期限20年、本息均攤法還款為例,老王選擇兩年寬限期,貸款前兩年每月應繳金額僅1萬1,467 元;老張則選擇不要寬限期,第一年到第20年,每期應繳金額都是2萬8,742元。
相較之下,老王選擇寬限期老王前,兩年每期可較老張少繳1萬多元;但第三年起,老王每月應繳金額將會增加到3萬981元。如果比較20年總還款金額,老王將比老張多繳13萬元左右的利息。
銀行主管指出,不少銀行的房貸寬限期在二到三年,寬限期拉得愈長,雖然少了本金負擔,每月要繳的利息也會愈來愈多,最後反而可能加重整體負擔。
此外,部分房貸戶在房貸寬限期到期後,就轉貸到其它銀行,重新享受寬限期,銀行個金部主管指出,除非房貸戶的投資報酬一直高於房貸利率,否則在沒有償還本金的前提下,一直延長寬限期,只是讓銀行多賺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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