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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搬家糾紛 注意五要訣

  如果不巧遇上搬家糾紛時究竟該找誰,或是該怎麼樣保障權利呢?崔媽媽達人提醒您,當遇到危險時,保持冷靜、保留證據,勝訴機率大!就有一案例,台北縣兩名女大學生遇上搬家流氓,原本說好一萬元的搬家費,對方竟請來五車十多人,強索五萬餘元。

若遇到搬家糾紛,提醒您要做到糾紛處理的五個要訣:

  1. 存證索賠:
    切記要保留證據,如:物品清單、契約書、發票或收據等相關文件。對於貨車裝載量有疑問或是東西被搬壞時,也應拍照存證,以便不在場的第三者瞭解。
  2. 糾紛處理單一窗口化
    搬家時若同時有好幾位在場,最好是由最清楚詳情的那一位出面與搬家業者接洽,以免一問三不知,處理起來更為費時。
  3. 第一時間反映損失
    依照交通部定型化契約的規定,消費者必須在三天內將物品損壞的事實告知搬家公司,才有可能獲得理賠(若是崔媽媽評鑑的優良搬家公司,在搬運完成後兩個月內,都接受消費者申訴並協助處理)。但若申訴時間距離搬運時間過久,易因證據已消失或雙方記憶模糊,將難以認定責任歸屬。
  4. 理賠原則明訂於契約書
    一般優良的搬家業者,通常都會有理賠原則,刊載於自行印製的刊物或契約書上,消費者應該於簽約前,仔細審查契約書;而消費者也可以在估價與簽約前,事先詢問搬家公司物品理賠上限等,並請搬家業者明訂於契約書上。
  5. 事前告知暨契約詳載
    除了搬運物品必須在估價時完整告知搬家公司,並詳實記載於契約書中外,若消費者有額外需求,也必須在估價時詳細告知搬家業者。

 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搬家糾紛,除了在現場可以立即撥「110」請警察前來處理外,事後也可以直撥「1950」到各政府單位的消費者服務中心。此外,崔媽媽基金會在累積了十多年的服務熱忱及經驗後,於民國94年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評定為「消費者保護團體」。搬家、租屋、公寓大廈等住宅相關消費問題,都可以向崔媽媽基金會提出居中協調的申請。

  最後還是要建議消費者,選擇優良的搬家公司才是減低糾紛最好的方式,並與搬家公司做好溝通,才能讓搬家過程愉快又順心!

文章來源:崔媽媽基金會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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